(拟批准公示)如皋市生银玻纤制品厂年产80万米玻璃纤维布迁扩建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南通-如皋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拟批准公示)****年产80万米玻璃纤维布迁扩建生产项目
发布时间:2025-12-31 14:22

(拟批准公示)

****年产80万米玻璃纤维布迁扩建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80万米玻璃纤维布迁扩建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阚庄村13组;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项目迁建后,年生产80万米玻璃纤维布。

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申报的原料及工艺进行生产,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做好以下污染防治工作:

1.废水治理。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规范建设厂区内雨水集排系统、污水收集系统。本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作农肥综合利用,不排放,后期区域污水管网铺设到位后,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标准后接管至******公司深度处理。

2.废气治理。优化工艺废气治理工作,合理设置排风机风量和排气筒数量。本项目烘干废气收集经“夹套水冷+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各工艺尾气达到《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14544-1993)中相关标准,有组织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加强生产过程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 B.1 标准限值,定期对废气收集及处理系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废气的收集率及去除率不得低于《报告表》要求。

3.噪声治理。优选低噪声设备和优化车间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居民,并采取隔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

4.固废处置。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规范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5.卫生防护距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建成后本项目以生产车间为执行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相关管理要求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

受理公示反馈情况:无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0513-****8320

邮箱:****@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