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2-31
****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需求调研
本项目拟设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内容涵盖中药配方颗粒的品种供应、符合规范的包装、专业运输(含送至指定地点后的装卸服务)、质量保障、检验检测、验收配合、技术培训、信息化对接、售后服务及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等全过程服务,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现状、同类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及运行维护经验,供应商需结合自身能力提出合理化建议,具体核心内容如下:
1、质量标准:产品需符合国家药品标****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生产企业应具备完整生产能力及不低于国标/省标的内控标准,需提供品种备案号及全流程质量控制方案。
2、供应保障:提供可供应品种清单(含备案号、执行标准)、最小起订量、缺货应急替代方案;确保临床常用品种供应率100%,明确特殊品种提前报备周期。
3、配送要求:明确配送时效(一般药品24-48小时送达,急救药品2-4小时响应)、运输温湿度控制措施、包装防护标准(防破损、防污染)及随货同行单据完整性要求。
4、仓储管理:说明仓储设施设备配置(温湿度监控、防虫防潮防鼠措施)、库存周转机制(先进先出)、近效期药品预警及处理流程,提供仓储场地相关说明及管理规范。
5、售后服务:明确滞销、近效期、破损药品的退换货流程(3个工作日内办结)、质量问题响应时限、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的不良反应监测及上报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及意见反馈渠道。
6、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慧中药房建设及运维、人员配备、用药指导培训、信息****医院HIS系统兼容,实现处方追溯)、中医科室建设、中医临床科研能力提升、年度质量报告提交等。
2.投标人须为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或新版两证合一的加注已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备注:2019年12月1日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不提供《药品GMP认证证书》);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方案提交要求
1、企业及产品概况: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复印件(含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GMP/GSP认证证书、备案证明等)。
2、供应及服务方案:可供应品种清单(含备案号、执行标准、规格、报价)、配送方案、仓储管理规范、售后服务承诺、增值服务计划及考核建议。
3、辅助证明材料: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信用查询截图、财务状况证明、纳税及社保证明。
4、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无恶意竞争或串通等违规行为。
1、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装订且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及电子版(扫描件+Word/Excel格式,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公司名称-中药配方颗粒项目”)。
2、纸质版邮寄地址:******院区药学部(邮件注明“项目需求调研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q.com。
3、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12:00,逾期提交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1、联系人:查先生
2、联系电话:0556-****207
3、联系地址:******院区药学部
1、供应商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列入本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本院任何采购项目。
2、本次需求调研仅为项目前期调研工作,医院不承诺与参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且对所有提交材料严格保密,不予退还。
3、严禁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虚报价格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