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横栏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2026年横栏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横栏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9,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陆佰元整)
备注: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5.采购需求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养老服务 |
2026年横栏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59,600.00 |
- |
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的服务。
5.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累计结算金额到达预算金额时终止,以先到者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3供应商必须在**市小额项目平台成功参与投标(响应)并在**市小额项目平台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4供应商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2.5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0:00:00至23:59: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潜在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在**市小额项目平台(https://zs.****.cn/)上获取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方式:线上获取
4.售价:免费获取。
四、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金额:¥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
2.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2.1采用保函形式交纳:在**市小额项目平台上缴纳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
注:如在2026年01月13日12时00分后在**市小额项目平台上缴纳保函的作无效处理。
2.2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须在2026年01月13日12时00分前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并成功****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磋商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201********00216125
开户银行:工行**翠亨新区支行
注意事项: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提取电子保函信息时,须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可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二选一)。
2.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1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2.2选择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的供应商只需在线上(**市小额项目平台)提交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不需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2.3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通过电子标书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新版响应文件编辑工具下载地址https://zs.****.cn),并通过投标系统(https://zs.****.cn)线上递交已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2.4评审结束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在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纸质响应文件和**市小额项目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差异,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
3.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3.1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
3.2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地点:**市横栏镇**南路39号(****停车场)414室。
3.3供应商以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方式响应时提交的全部材料都必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响应文件一式4份(正本1份,副本3份),每本响应文件装订成册。
(2)报价信封(1份,密封提交):内附首轮报价表1份、最终报价表2份(空白加盖公章作二次报价准备)、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
(3)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1份(签名盖章后的正本扫描件,PDF格式,以U盘或刻录光盘形式与报价信封一起密封提交)。
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4如供应商同时上传了电子响应文件并线下递交了纸质响应文件,一旦纸质响应文件和**市小额项目平台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差异,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六、磋商
1.磋商时间:2026年01月14日09时30分(**时间)
2.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2.1磋商地点:供应商在开标前需提**入**市小额项目交易平台(https://zs.****.cn)在线解密响应文件。解密环节:①使用“粤商通APP”扫码解密;②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与响应文件对应的“密钥文件”解密(注意:解密响应文件**市小额项目平台,必须和响应文件加密的账号为同一账号),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所有供应商均完成解密操作,则解密时间将会提前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操作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参与投标(响应)。
2.2****小组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二次报价通知(短信通知与系统站内通知),须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30分钟内在系统上进行二次报价并上传最终报价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终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3.1磋商地点:**市横栏镇**南路39号(****停车场)414室。
3.2****小组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二次报价通知(现场通知),须在二次报价截止时间30分钟内在现场递交最终报价表(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终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3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评标现场。
七、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市小额项目交易平台(https://zs.****.cn)、****政府网(http://www.****.cn/hlz/czxx/cgztb/)、(http://www.****.cn/)、******公司官网(http://www.****.com/)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参与投标(响应)前应当在**市小额项目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并通过**市小额项目平台获取磋商文件。
2.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使用专用电子响应文件编辑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通过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操作手册:**市小额项目交易平台(https://zs.****.cn/Portal/Helper)→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小额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585。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递交。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1.1名称:****
1.2地址:**省**市横栏镇景帝路3号
1.3联系人:梁小姐
1.3联系方式:0760-****2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称:****
2.2地址:**市沙溪镇隆兴南路109号二楼之三
2.3联系人:屈工、潘工
2.4联系方式:076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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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