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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市**县梁庄镇、南村镇、一斗泉乡一带,光伏场区共设置三个片区。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专家意见等;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是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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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