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现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和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8 ****环境局。
传真:0512-****0899
邮编:215028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方式 |
| 1 | 微玖(苏****公司Micro LED屏体模组后****实验室扩建项目 | ****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36栋101室 | 微玖(苏****公司 | **** | 本项目拟投资800万元,另租赁******公司****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36栋101室,租赁建筑面积1185.68平方米,开展Micro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年进行MicroLED屏体模组后道工艺开发与测试2000片。 |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3日在https://www.****.com/gs/detail/1?id=51219w7kTZ网站对本项目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管理措施。 | 1、废气:本项目研发测试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量较少,经实验室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减薄废水和切割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不****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汇同间接冷凝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 4、固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同时应加强对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bwl@sipac.****.cn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公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