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
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屹桦(**)****公司**区屹桦特种玻璃生产项目 | **省****工业园区 | 屹桦(**)****公司 | **** | 项目(代码:****)位于**省****工业园区。项目采用玻璃原片、铝条、丁基胶、双组分硅酮密封胶等原辅材料,经切割、磨边、钻孔、清洗、干燥等工艺年产钢化玻璃11800吨;经铝条裁切、灌干燥剂、涂丁基胶、钢化玻璃合片、补密封胶等工艺年产中空玻璃22000吨,经PVB膜裁切、钢化玻璃覆膜合片、辊压、排气固化、冷却等工艺年产夹胶玻璃11500吨。 | 1、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2、落实废气污染防治设施。项目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4、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和污染担责”的原则,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贮存与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我局受理后,在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