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大道(集美区政府界)、杏前路(沈海高速-海翔大道)非机动车道完善工程材料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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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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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高崎社1组1247号

联系方式:138****3521

****公司纪检监督电话:0592-****211

采购项目名称:****政府界)、杏前路(沈海高速-海翔大道)非机动车道完善工程材料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项目主要内容:****政府界)、杏前路(沈海高速-海翔大道)非机动车道完善工程材料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4)信用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报价截止当日前。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③请提供查询记录,报价人被依法依规执行禁止市场或行业准入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报价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并符合下列规定:****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标书代写

(6)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满足 2020年12月1日以来(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销售业绩证明,以合同复印件为准。业绩必须真实,发现作假将取消中选资格。

采购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4日17时,携带U盘到达****(地址:****门市**区殿前街道高崎一组1247号)领取采购文件。

(2)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7日14:30时,请****门市**区高崎一组****经营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要求密封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标室标书代写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联系人:颜工;电话:138****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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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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