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MW/400MWh****电站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体育北路15号****服务中心****中心窗口,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0759-****120
传 真:0759-****65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200MW/400MWh****电站配套送出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曲界**鸥十六队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县曲界**鸥十六队,主要由**220千伏线路和扩建220千伏间隔组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2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自220千伏储能升压站起,止于500****电站,线路路径长约1.32千米;****电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项目总投资322.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
| 环评机构 | ****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和规划施工场地;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租用附近居民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不在夜间施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其他施工垃圾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通过以上措施,控制施工废水、扬尘、噪声和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落实防护生态破坏措施,合理堆放废石、弃渣,施工结束后及时整治复绿。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