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通山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通知

审批
湖北-咸宁-通山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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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通知

索引号 : K****2872/2025-34139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改革局

名 称: 关于核准**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31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发改审批〔2025〕321号

关于核准**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

工程的通知


****:

你公司《关于核准**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核准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用地面积7.63亩,建筑面积447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门阀站一座、燃气燃气表5.9万个、报警器及可燃气体探测器5.78万个,铺设933.02公里燃气管网,其中130.5公里次高压管线、266公里中低压管线、536.52公里入户管线,****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气、自动报警系统、空气探测器系统及毁损道路修复28.63公里。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内。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1920万元,其中工程费10528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239.33万元,预备费5557.07万元,建设期利息484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5年12月6日


****改革局办公室 2025年12月6日印发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县管道燃气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设计





**工程





监 理





其 他





审批部门意见:


同意核准。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改革局

2025年12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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