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中选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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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二、中选人信息

第一中选人名称:****

中选人地址:**省**市**市**街道**大道**苑111号

第二中选人名称:******公司

中选人地址:**市**区望湖城紫桂苑9幢402室

第三中选人名称:****公司

中选人地址:**省**市**区杨**路宏扬**1#楼18层办公A座

三、主要遴选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招标范围: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服务要求:符合遴选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依照单个项目一事一签的原则签订项目服务合同

服务标准:符合遴选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剑、朱红霞、王焕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参选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遴选人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0556-****669。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遴选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参选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本次遴选的参选人;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遴选人信息

遴选单位:****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5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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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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