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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闽东地产工〔2025〕1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2025年3月26日,****政府****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4〕5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政府关于印发2025年度中心城市建设项目清单的通知》(宁政文〔2025〕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是完善**六都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周边路网结构的需要,它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六都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交通条件,对促进区域土地开发具有积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市东金路道路工程(一期)(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5XS****550号)意见为准。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现状104国道,路线由东向西延伸,止于**六都片区保障性住房西侧,路线全长约333米。道路红线宽度 18米,按设计速度 20公里/每小时,双向两车道,城市支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弱电综合、电力等管线)、照明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26.48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
八、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九、项目招投标:根据招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重要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十、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自然**、生态环境、水利、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水土保持、安全生产等各方面措施,进一步做好优化设计工作;加强工程、水文地质勘察,构造物分布及环境敏感点调查,合理控制构造物规模,严格控制造价。
十一、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二、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项目建设期间要加强管理,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投资概算管控,合理管控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十三、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