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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发改资沥字投审〔2025〕25号
佛****改革局关于岐海苑三期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报送岐海苑三期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请填写),同意实施岐海苑三期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大沥镇黄岐海北大道以西,教育路以南地段。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岐海苑三期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拟用地面积为30995.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8809.46平方米,其中建设内容包括:**四栋公共租赁住房,预计1090套,合计建筑面积约58213.98平方米;**三栋配售型保障住房,预计576套,合计建筑面积约63795.4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800平方米。。
四、项目技术标准:(请填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6598.29万元,其中:工程费48535.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367.95万元、预备费2695.1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六、项目单位:****。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九、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佛****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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