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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 ****轧材系统加热炉**脱硝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西厂区院内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3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于利峰 |
| 联系人 | 崔健伟 | 联系电话 | 136****0270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81 | 环保投资(万元) | 688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8套低温SCR脱硝设施。(一)1号带钢、2号带钢、4号型钢生产线共3个加热炉废气煤烟、空烟分别合并**烟气脱硝设施,煤烟、空烟分别**1个排放口,原6个排放口并入**脱硝系统作为烟气管道使用;(二)型钢2号线加热炉和3号线(1#加热炉、2#加热炉)共3个加热炉废气煤烟、空烟分别合并**烟气脱硝设施,煤烟、空烟分别**1个排放口,原6个排放口并入**脱硝系统作为烟道使用;(三)钢板桩生产线加热炉煤烟、空烟**烟气脱硝设施,排放口利用原加热炉煤烟、空烟排放口;(四)1号型钢生产线加热炉煤烟、空烟**烟气脱硝设施,排放口利用原加热炉煤烟、空烟排放口。项目完成后轧材系统加热炉共有8个排放口,排放口除利旧外剩余其他排放口作为SCR脱硝烟道使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加热炉煤气侧烟气、空气侧烟气采取低温SCR脱硝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物为SCR脱硝系统产生的废脱硝催化剂和风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送有处置利用资质单位处置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噪声源主要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降噪。 | ||
| 承诺:**** 于利峰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于利峰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