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 1 | 餐厨废弃物**化改扩建项目 | **市**市**镇东坑村177号 | **省兴****公司 | **** | ****环境卫生所****填埋场场地进行建设。在现有生产线基础上进行改扩建,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区、成品区、储罐区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全厂日处理25t餐厨垃圾,年产有机肥1825t、餐厨废油273.75t。 | 1.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3. 原料、成品贮存场所应设置在封闭厂房内;各工段之间的物料传输应当采取密闭措施。燃烧轻质油蒸汽发生器燃烧废气经收集由排放筒排放;上料系统、预处理系统、油水分离系统和发酵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喷淋除臭、光解、吸附一体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应通过车间封闭措施控制在车间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规范收集至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 |
一、公示时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