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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公司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司新增锅炉及机械和光学冷加工设备项目
建设单位:******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技改
建设地点:**省西咸新区空港**腾霄五街 1 号
建设规模:激光模组120万具、户外瞄具130万具、其他光电子产品50万具,共计300万具/a。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杜工 159****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