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准予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115********1674956/2025-001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文 号:楚水许〔2025〕17号
标 题:
****水务局关于准予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成文日期:
****水务局关于准予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公司:

****水务局提出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申请(项目代码:****),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机关组织专家对《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你公司依据专家意见对评价报告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完善后的评价报告(报批稿)评价依据充分、内容全面,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狮子山矿选厂选矿取水工程位于禄****村委会小**村,地理坐标:东经101°59′40.8″、北纬24°52′37.2″。项目主要在绿汁江上**取水廊道,**截潜流集水管道将水源引至**蓄水池,取水工程断面在现状河底高程以下,左岸隶属**市,绿汁江右岸隶属**县。

二、评价对象、范围和防洪标准

基本同意报告中确定的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对象、范围和防洪标准。评价对象为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护岸和截潜流集水廊道;评价范围纵向河道长度650m,横向为已经划定的河湖岸线以内空间范围;涉河工程防洪标准综合确定为10年一遇(P=10%),相应设计洪峰流量为1065m3/s,施工期防洪标准为枯期5年一遇洪水(P=20%),相应洪峰流量为27.1m3/s。

三、主要评价结论

(一)该工程与现有防洪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相适应,与涉及流域内的防洪规划、水利相关规划、防洪方案、预案等基本相适应;

(二)该工程取水设施建设在现状河底高程以下,项目建成对河道行洪无影响;对附近河段河势稳定影响较小;对现有水利工程和其他设施基本无影响,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基本无影响;工程建设不影响防汛抢险,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较小,通过补救后影响可以消除;

(三)该工程建设影响防治补救措施为工程措施(与河道治理规划相协调而采取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同意按变更后的实施方案,其工程措施费已计列在设计方案中,不再单独计算新增工程量和投资估算。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涉河施工须在枯水期施工,****水库的联系,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突发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

(二)建设单位需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变更后的实施方案施工,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废弃物及渣土倒入河道内,避免占用河道影响行洪,施工废水禁止进入河道,同时需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确保施工期河道行洪安全、涉河工程结构安全。

(三)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拆除施工围堰,做好施工场地恢复,对开挖的河岸和边坡则应加固处理。

(四)项目建设、运行过程****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调度管理,积极配合做好防汛抢险、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开展。

(五)**县、****水务局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和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参加验收。

本机****公司送达本行政许可决定书,你单位在施工建设管理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抓好建设管理。

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限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水务局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