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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局2025年12月11日-31日对5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行政许可决定。现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5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9~****605****中心)
通讯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562300
|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单位 | 方案编制单位 | 审批时间及文号 |
| 1 | **鑫化能源2×60m3LNG加气站建设项目 | 龙广镇双合村 | **** | **南州卓越****公司 | 2025年12月11日 安水务水保承〔2025〕18号 |
| 2 | **南州****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加工建设项目 | 钱相街道桥** | **南州****公司 | ******公司 | 2025年12月12日 安水务水保承〔2025〕19号 |
| 3 | 安****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 ****社区四通驾校旁 | 安****公司 | **新鸿****公司 | 2025年12月12日 安水务水保承〔2025〕20号 |
| 4 | 固体电解质研发中试线建设 | 新桥镇(义龙新材料产业园) | **振****公司 | **南州卓越****公司 | 2025年12月12日 安水务水保承〔2025〕21号 |
| 5 | **县蘑菇康养城建设项目 | ****社区荷都大道旁 | ****商贸****公司 | ******公司 | 2025年12月31日 安水务字〔2025〕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