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一标段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开发区南二环路4号农业农村局南楼2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时超 0557-****007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56****8718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牵头人:****、成员:**灵捷水利****公司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市水务****公司 | |
| 地址 | 牵头人:****花园大道 369 号、成员:****州路836号 | **市西康路1号 | **市人民大道5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牵头人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成员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乙级、水利行业乙级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水利行乙级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水利行业(引调水、灌溉排涝、水土保持、河道整治、城市防洪) 专业乙级 | |
| 报价费率(%) | 1.21%(约707850.00元) | 1.23%(约719550.00元) | 1.22 %(约713700.00元) | |
| 工期 (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4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 | 详见 | 详见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磊 | 王倪进 | 夏成亮 |
| 证书名称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 | A202********0332 | B201****0002 | 202****00086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1.82 | 90.15 | 89.73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01月0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2285 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 在工作时间内(上午 8:00-12:00,下午 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 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 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 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 (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开发区南二环与虹乡路**东100米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8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