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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县萧江镇后林村卫生室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先锋(任士可)
医疗机构变更申请项目:地址变更
核准变更后机构地址:**县萧江镇后林行政村新村108号
变更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0日
特此公告。
****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