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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舟****公司承建的嵊**二次供水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于2025年3月12日完工。舟****公司称已全额付清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现向****申请注销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退还该账户剩余资金。
公示期: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1月30日(公示期满后,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准予注销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公司所有)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该项目还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请及时向****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单位:**** 劳动监察科
联系地址:嵊**菜园镇**路341号
联系电话:05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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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