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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83MA3MD1XR71 | 建设单位法人:常涛 |
| 荣存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经济开发区宏发路139号 |
| 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第一部分)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7-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
| 建设地点: | ****市**市 ****开发区宏发路139号 |
| 经度:116.93641 纬度: 35.38253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4 |
| 济环审(**)〔202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83MA3MD1XR71001P |
| 2025-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00 |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883MA3MD1XR7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883MA3MD1XR71 | 验收监测单位:**贝塔****公司,******公司 |
| ****0800MA3FCNEN1F,****0832MAEC5PR19R | 竣工时间:2025-0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index.php/cms/item-view-id-54.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金属制品表面处理90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金属制品表面处理5万平方米,其中1条镀锡生产线(1号)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镀锡1号线:化学除油—水洗—电解除油—水洗(两级逆流)—活化—水洗(两级逆流)—镀锡—镀液维护—水洗(两级逆流)—中和—水洗(两级逆流)—离心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镀锡1号线:电解除油—水洗(两级逆流)—中和(一次)—镀锡—镀液维护—水洗(两级逆流)—中和(二次)—水洗(两级逆流) |
| 镀锡1号线实际生产工艺相较环评报告,减少化学除油、除油后水洗、活化后水洗、离心烘干工艺,同时环评报告的活化工序改为实际的中和(一次)工序,该工序所用原料、产污种类未发生变动与环评报告一致,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生产线产生的酸碱废气经各自配套的酸碱雾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含铜废水、含铬废水、含锡废水、含镍废水和含氰废水分别经**及现有的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再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酸碱废水经厂区现有的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上述处理后废水与软水制备浓水一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处理厂接管要求,排****处理厂深度处理。 3、固废:废酸碱液收集后回用,化学镀铜、化学镀镍、锌镍合金废液进入三效蒸发处理;锌镍合金、铜锡合金退镀废液、中和废液压滤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三价铬钝化废液预处理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废除油液经絮凝沉淀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废槽液收集后均综合利用不出厂;不合格品、废镀件、下脚料、纯水装置废活性炭、纯水装置废反渗透膜、未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焊烟净化器废过滤棉、抛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抛丸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槽渣、废滤渣、废滤芯、沉淀渣、废机油、废油桶、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酸碱污泥、含铬污泥、含锡污泥/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含氰污泥、废滤膜、三效蒸发废盐、废钝化液综合沉淀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采取室内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噪降噪。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镀锡1号线电解除油工序产生的碱雾与中和、电镀锡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顶部风罩+侧风罩收集至喷淋净化塔(三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MBR”处理后,清液暂时回用冲厕,化粪池浊液暂时由吸粪车清运,不外排;软水站浓盐水全部用于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损耗补充水及更换用水,不外排;酸雾净化塔更换废水、酸碱及含油废水、含锡废水经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工艺为“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高效过滤器+二级反渗透”处理,处理后的**回用于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第二部分)电镀硬铬5号线、电镀锌1号及3号线中的除油、水洗、烫干工序用水,浓水排至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三效蒸发废液主要为含锡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残渣及除雾冷凝液,残渣作为危险废物管理,除雾冷凝液进入“高效过滤器+二级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第二部分)电镀硬铬5号线、电镀锌1号及3号线中的除油、水洗、烫干工序用水;金属表面处理项目(第一部分)实际废水均不外排,且废水治理满足分类分支要求。 3、固废:未沾染重金属的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软水站产生的废砂滤、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处置;镀锡1号线产生的废镀件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废液减量化处置(镀锡1号线产生的废除油液、废中和液、含酸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镀锡1号线产生的除油槽废槽渣、酸洗槽槽渣、废滤渣、废滤芯,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三效蒸发残渣、污水处理污泥、污水处理废滤膜,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验室废物、沾染毒性或感染性的废包装物,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采取室内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防噪降噪。 |
| 1废水变动:①处置方式变动: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由****生产线数量较少且自动化程度较高,生产用人较少,导致废水实际产生量较小,因此生活污水、酸碱及含油废水、软水站浓盐水处置方式暂时变更:生活污水由排至市政管网变动为经“化粪池+MBR”处理后,清液暂时回用冲厕,化粪池浊液暂时由吸粪车清运,不外排;酸碱及含油废水由排至市政管网暂时变动为排至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中;软水站浓盐水暂时全部用于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损耗补充水及更换用水,不外排。处置方式变动未造成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且变动已在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第一部分验收报告载明(注: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第一部分验收报告中软水站浓盐水部分用于废气治理设施的日常损耗补充水及更换用水,部分排至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②增加废水种类:项目环评报告中遗漏废气治理措施更换废水,其中酸雾净化塔更换废水排至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中。此处变动已在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第一部分验收报告载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19.76 | 0 | 0 | 0 | 0 | |
| 0 | 0 | 1.132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0344.2 | 4010.9 | 0 | 0 | 0 | 84355.1 | 4010.9 | / |
| 0 | 0 | 0.56 | 0 | 0 | 0 | 0 | / |
| 0 | 0 | 2.68 | 0 | 0 | 0 | 0 | / |
| 0.23 | 0 | 1.902 | 0 | 0 | 0.23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78 | 0.036 | 0.0059 | 0 | 0 | 0.114 | 0.036 | / |
| 0.0004 | 0 | 0 | 0 | 0 | 0 | 0 | / |
| 0.535 | 0 | 0 | 0 | 0 | 0.535 | 0 | / |
| 1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锌废水的处理系统 ,三效蒸发器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692- 2015)、《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 化粪池+MBR、含锌废水预处理系统,高效过滤器+二级反渗透,三效蒸发器,废水经处理后均不外排 | 含锌废水处理系统排水口中的各项因子范围为pH值7.4~8.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96~99mg/L、氨氮10.1~10.6mg/L、悬浮物18~23mg/L、总锌0.229~0.247mg/L,由于无相关执行标准,本次检测结果留作本底值,不再评价。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排水口中的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最大浓度分别为8.1无量纲、15mg/L、2.35mg/L、0.14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限值要求(pH值6~9无量纲、化学需氧量50mg/L、氨氮5mg/L、石油类1.0mg/L)。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排水口中的悬浮物、全盐量、总铬、总锌、总镍、总铜、六价铬无相关执行标准,本次检测结果留作本底值,不再评价。 |
| 1 | 酸碱雾喷淋塔+20m高排气筒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硫酸雾3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20m,硫酸雾2.6kg/h) | 镀锡1号线:电解除油工序产生的碱雾与中和、电镀锡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顶部风罩+侧风罩收集至喷淋净化塔(三级)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20m高排气筒(DA015)排放 | DA015(镀锡1号线排气筒)中硫酸雾折算浓度为19.0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519kg/h。碱雾最大排放浓度及速率为0.2mg/m3、9.9×10-4kg/h,因碱雾无执行标准,本次检测结果留作本底值,不再评价。 |
| 1 | 采取室内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要求(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 采取室内布置、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 厂界昼间噪声值为 54~58dB(A)、夜间噪声值为 43~48dB(A) |
| 1 | 对车间地面、废水的收集、输送、处置系统等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置监控井,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 该项目已对车间地面、废水的收集 、输送、处置系统等采取严格的防渗、防腐措施,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置了监控井。 |
| 1 | (四)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酸碱液收集后回用,化学镀铜、化学镀镍、锌镍合金废液进入三效蒸发处理;锌镍合金、铜锡合金退镀废液、中和废液压滤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三价铬钝化废液预处理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废除油液经絮凝沉淀后进入三效蒸发处理。废槽液收集后均综合利用不出厂;不合格品、废镀件、下脚料、纯水装置废活性炭、纯水装置废反渗透膜、未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焊烟净化器废过滤棉、抛丸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抛丸布袋除尘器废滤袋收集后外售;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槽渣、废滤渣、废滤芯、沉淀渣、废机油、废油桶、沾染毒性的废包装物、酸碱污泥、含铬污泥、含锡污泥/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含氰污泥、废滤膜、三效蒸发废盐、废钝化液综合沉淀废渣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对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废管理规定管理。 固废需严格管理,及时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项目①各类废液减量化处置后(镀锡1号线产生的废除油液、废中和液、含酸废液),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②镀锡1号线产生的除油槽废槽渣、酸洗槽槽渣、废滤渣、废滤芯,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三效蒸发残渣、污水处理污泥(含水60%)、污水处理废滤膜,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④实验室废物、沾染毒性或感染性的废包装物,分类暂存于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2)一般固废 项目未沾染重金属的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软水站产生的废砂滤、废活性炭收集后由原厂家回收处置;镀锡1号线产生的废镀件外售综合利用。 一般固废已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3)职工生活 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 1 | 建设单位在运营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定期对生产设备、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杜绝“跑冒滴漏”;按照相关规范对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使用等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分区防渗,设置三级防控体系及导排系统,建设事故水池(800m3),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完善应急预案,与区域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最大限度减轻污染危害。 | 已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生产管理,已定期对生产设备、输送管线等进行检查,减少“跑冒滴漏”发生;已按照相关规范对危化品库管理,建立了进库出库台账;采取了分区防渗,设置了四级防控体系及导排系统,依托厂区现有的事故水池(800m3)、初期雨水池,确保事故废水、初期雨水不外排。设置了地下水监控井,日常已加强对地下水质的监控;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评审,备案号为370883-2025-077-M,已与区域风险预案实现联动,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的事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 依托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中的纯水制备系统、盐酸储罐、酸碱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含锌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危废库、厂区事故水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金属制品表面精饰项目中的纯水制备系统、盐酸储罐、含铬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含锌废水处理系统、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危废库、厂区事故水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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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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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COD(管理指标)≤14.12t/a、氨氮(管理指标)≤1.01t/a、颗粒物0.192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无废水外排,则无COD、氨氮排放;项目镀锡1号线无废气颗粒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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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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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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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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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