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中学操场道路考古配合服务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标书代写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汾湖中学操场道路考古配合服务项目
三、采购需求:汾湖中学操场道路考古配合相关服务(详见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贰拾万玖仟捌佰柒拾伍元整(¥:209875.00),固定优惠折扣(费用结算率)为83%(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完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工(如在合同期限内,累计项目款达到采购预算金额的,合同自动终止)。
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磋商报名及领取磋商采购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8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如参加本次磋商采购的供应商须向磋商响应文件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并登记后方可参加,报名费为500元,售后不退。地址:**市**区仲英大道1038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五楼
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响应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2026年1月13日9:30—10:00
2、磋商时间:2026年1月13日10:00
3、磋商地点:**市**区汾湖镇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室
九、联系及监督:
1、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致阳
联系电话:0512-****7666
地址:**市**区仲英大道1038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五楼
2、采购单位:****
联系人:金庆华
联系电话:0512-****5372
十、其他补充事宜
响应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自身投标需要,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未踏勘现场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响应单位自己承担。
十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本次采购的全部相关信息****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各单位获取本次磋商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汾****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