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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 | **省**县老街村名车汇汽车城 | 1,532,780.00元 | 84.50 |
采购包2:
| 凉山****公司 | **省****县鱼城街道三鑫**一段127号 | 1,148,860.00元 | 97.20 |
采购包3:
| ******公司 | **省****县鯵鱼河镇垭口安置小区2-2商业门面 | 1,078,000.00元 | 90.60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
| A****0801 | A****0801 电动两轮车 | 电动摩托车 | 爱玛牌 | AM1200DT-14W | 443(辆) | 3,460.00 |
合同包2(合同包二):
货物类(凉山****公司)
| A****1899 | A****1899 其他生活用电器 | 小家电 | 美的 | DJ10B-FG80E39 加热功率:800W 搅拌功率:180W 220V~ 50Hz | 5270(个) | 218.00 |
合同包3(合同包三):
货物类(******公司)
| A****0303 | A****0303 普通服装 | 服装(圆领短袖T恤) | 行与思 | 170cm/180cm/190cm | 1(件) | 1,078,000.00 |
吴帮毅、方芝玉、刘平、彭翠、金国华(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关于代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包1按定额3.5万元收取、包2按定额3.3万元收取、包3按定额2.5万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2: 3.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3: 2.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因系统固化原因,采购合同包三(服装(圆领短袖T恤))主要标的信息中数量(单位)正确应是1(批),即63857.00件。结算时按中标金额1,078,000.00元执行。
2、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名称:****
地址:**县金江街道
联系方式:李老师;0834-****3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1/**市海**路****凉山办事处
联系方式:马先生;0834-****5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834-****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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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