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陕办发〔2021〕15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征求广大群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天然气储气调峰及配套LNG项目110kV电力专线工程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址:**市**县庄里镇、淡村镇、梅家坪镇、齐村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为保证**天然气储气调峰及配套LNG项目的供电需求,拟建设**天然气储气调峰及配套LNG项目110kV电力专线工程,主要内容包括:
1.110kV石川河变——拟建110kV**LNG变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起于已建110kV石川河变,止于拟建110kV**LNG变,拟建线路全线单回架设,架空长度约10.82km,电缆长度约0.63km,工程途经**县庄里镇、梅家坪镇。
2.110kV淡村变——拟建110kV**LNG变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起于已建110kV淡村变,止于拟建110kV**LNG变,拟建线路全线单回架设,架空长度约24.8km,电缆长度约0.5km,工程途经**县庄里镇、齐村镇、淡村镇。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该项目地周边群众等利益相关群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工程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工程对当地居民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工程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该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
5.公众对该工程的态度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一)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机构反馈,表达对该工程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您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在稳评工作中加以研究和分析。
(二)公示期限:自发布本公示之日起10天。
四、评估主体及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政府
联系人:莫工
联系电话:181****6054
五、责任主体及联系电话
责任主体:****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173****5112
联系邮箱:****@qq.com
六、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新蓝图****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2****6255
联系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