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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348197P | 建设单位法人:王宝顺 |
| 宋博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园区港实街67号 |
| ****废酸回收再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1-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利用及处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4-N7724-危险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园区港实街67号 |
| 经度:117.46237 纬度: 38.81256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8 |
| 津滨审批二室准〔2024〕2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 |
| 16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348197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348197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0MA06WQXD4E | 竣工时间:2025-09-29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0110MA06WQXD4E |
|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对现有废酸回收装置进行改造,增加还原处理工艺装置,改造后的废酸回收装置中直接吸收工艺年处理废酸能力仍为1万吨,现有尾气吸收工艺年处理量由1万吨下降至0.5万吨,新增的还原处理工艺年处理废酸量0.5万吨。 废酸回收装置改造后,直接吸收工艺生产的98%工业级硫酸产量改造前后不变,仍为2.75万吨/年(折纯2.70万吨/年);尾气吸收工艺生产的30%工业级硫酸0.924万吨/年返回硫磺制酸系统,形成硫酸产品;还原法年产生25%工业级硫酸0.55万吨(折纯0.14万吨),70%工业级硫酸0.38万吨(折纯0.27万吨)。硫磺制酸生产线的98%工业级硫酸年产量5.79万吨(折纯5.67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对现有废酸回收装置进行改造,增加还原处理工艺装置,改造后的废酸回收装置中直接吸收工艺年处理废酸能力仍为1万吨,现有尾气吸收工艺年处理量0.5万吨,新增的还原处理工艺年处理废酸量0.5万吨。 废酸回收装置改造后,直接吸收工艺生产的98%工业级硫酸产量2.49万吨/年(折纯2.44万吨/年);尾气吸收工艺生产的30%工业级硫酸1.12万吨/年,返回硫磺制酸系统,导致硫磺制酸生产线实际产生的98%工业级硫酸增加至6.00万吨/年(折纯5.88万吨/年);还原法年产生50%工业级硫酸0.34万吨(折纯0.174万吨),75%工业级硫酸0.38万吨(折纯0.29万吨),折纯量合计0.46万吨/年。 |
| ①由于进厂废酸中成分浓度调整,废酸回收装置直接吸收工艺生产的98%工业级硫酸产量为2.49万吨/年(折纯2.44万吨/年),与环评设计阶段相比产量减少0.26万吨/年(0.26万吨/年);由于市场需求以及进厂废酸中成分浓度调整,废酸回收装置还原法产品浓度进行了调整,产品浓度由25%、70%调整为50%、75%,年生产50%工业级硫酸0.34万吨(折纯0.17万吨),75%工业级硫酸0.38万吨(折纯0.29万吨),废水回收再利用系统硫酸产品折纯量减少0.21万吨/年。②尾气吸收工艺生产的30%工业级硫酸1.12万吨/年,产量增加0.196万吨/年,返回硫磺制酸系统,导致硫磺制酸生产线实际产生的98%工业级硫酸6.00万吨/年(折纯5.88万吨/年),与环评设计阶段相比产量增加0.21万吨/年(0.21万吨/年);综合①②,全厂硫酸产品产能(折纯量)维持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硫酸预处理-直接吸收法、尾气吸收法、还原法-获得硫酸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废硫酸预处理-直接吸收法、尾气吸收法、还原法-获得硫酸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座双氧水吸收塔(即尾气吸收塔)综合利用;尾气吸收塔废气(二氧化硫、硫酸雾)进入现有一套电除雾器处理,由现有1根4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排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均回用于环丽化工地面清洗及环保设施喷淋水更换。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 实际建设情况: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经收集进入现有一座双氧水吸收塔(即尾气吸收塔)综合利用;尾气吸收塔废气(二氧化硫、硫酸雾)进入现有一套电除雾器处理,由现有1根4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排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均回用于环丽化工地面清洗及环保设施喷淋水更换。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产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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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4.228 | 0 | 0 | 0 | 0 | |
| 0 | 0 | 0.846 | 0 | 0 | 0 | 0 | |
| 0 | 0 | 0.085 | 0 | 0 | 0 | 0 | |
| 0 | 0 | 1.69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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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46.059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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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依托现有双氧水吸收塔+电除雾器 |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及其修改单要求 | 依托现有双氧水吸收塔+电除雾器 | 本项目P1排气筒排放的SO2、硫酸雾排放浓度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132-2010)及其修改单要求 |
| 1 | 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 北、东、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 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 | 公司北、东、南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昼夜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废酸回收装置处设3套系统,包括GDS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DCS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和SIS连锁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对整个工段进行监视、控制及操作,设置报警、联锁和紧急停车设施;储罐区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收集池和围堰;安装监控系统,人员定期巡检;废酸储罐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仪表;配备消防沙或吸收棉等污染物收集物资;雨水排口设置有截止阀,厂内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100m3),并依托环丽化工的事故水池(有效容积500m3)。 | 废酸回收装置处设3套系统,包括GDS系统(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DCS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和SIS连锁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可对整个工段进行监视、控制及操作,设置报警、联锁和紧急停车设施;储罐区防腐防渗处理,并设收集池和围堰;安装监控系统,人员定期巡检;废酸储罐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仪表;配备消防沙或吸收棉等污染物收集物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耐腐蚀手套等个人防护物资;雨水排口设置有截止阀,厂内设有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100m3),并依托环丽化工的事故水池(有效容积500m3)。 |
| 本项目尾气吸收塔废气(硫酸雾、SO2)、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依托现有双氧水吸收塔+电除雾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排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均回用于环丽化工地面清洗及环保设施喷淋水更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尾气吸收塔废气(硫酸雾、SO2)、储罐呼吸废气(硫酸雾)依托现有双氧水吸收塔+电除雾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P1排放。本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脱盐水制备排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均回用于环丽化工地面清洗及环保设施喷淋水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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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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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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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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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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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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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