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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01月04日我厅对********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应用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6年01月04日 至 2026年01月08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9732
通讯地址:**省**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中心(方楼)4楼19号窗口
邮编:330039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项目名称: | ********中心核技术利用项目 |
| 批复文号: | 赣环审〔2025〕132号 |
| 批复时间: | 2025-12-31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