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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31日我局拟对**篮泰年产2万吨重晶石粉生产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 承办单位:**** | ||||||||
| 联 系 人:赵刚 | ||||||||
| 联系电话:0830-****050 | ||||||||
| 通讯地址:**玉蟾街道金象路109****中心3楼****服务区11-12号 | ||||||||
|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篮泰年产2万吨重晶石粉生产建设项目 | ****工业园****社区) | **** | ******公司 | ****工业园****社区)标准厂房进行建设,用地面积2000平方米。****公司产能多余的2台立式磨粉机,再采购装载机、破碎机,以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等辅助设备,设置重晶石粉原料堆存区和研磨加工区等,形成年产2万吨重晶石粉的规模。 | (1)废水:项目厂区不设置食堂和住宿,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破碎、磨粉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筒仓呼吸粉尘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封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固废: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对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环境管控。洗车废水沉淀池泥砂定期清掏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线作为原料使用,更换的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远离敏感点布设,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 (5)土壤和地下水:加强源头控制,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危废贮存点、沉淀池等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防渗设施牢**全。 (6)环境风险:加强设备维护及检修,加强人员培训,加强风险管理,制定风险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