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加工区料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658
| 项目名称 | ****加工区料场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炉观镇荷叶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宇鸿****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市**县炉观镇荷叶村,属扩建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3′54.638″,北纬27°46′24.980″。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个封闭式原料仓库,配套建设供水、供电、排水、环保等设施。建成后,年储存转运**岩5万吨,全厂保持年产60万吨**岩产能。项目占地面积1400m2,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63%。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堆场抑尘用水和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堆料粉尘采取厂房封闭、堆体表面洒水降尘,卸车扬尘采用雾炮机喷淋抑尘,运输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清扫并洒水抑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收集,经风干后用于矿山复垦,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项目不新增生活垃圾,现有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强化车辆运输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东、南、西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