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审批
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信息公示(1)
日期:2025/12/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692-****506****环境局行****管理科)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7日(节假日顺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德宏州**白象街150号

传 真:0692-****506

邮 编:678400

项目名称

****公司****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德宏州******委员会对面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项目代码:****)位于******委员会对面,总占地面积约13333.3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切板生产车间、板材生产车间、刨光板生产车间、胶合板生产车间、烘干房、原辅料仓库成品仓库、锅炉房、办公室,配套建设水电及相应的环保设施等。建设年产7000m3旋切板生产线1条、年产1000m3木板生产线1条、年产1000m3刨光板生产线1条、年产1000m3胶合板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5万元,占总投资的6.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等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运营期:废气(锅炉燃烧废气、烘干废气、涂胶废气、热压废气、木料加工粉尘等)、废水(生活废水、锅炉外排水、软水制备废水等)、生产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固体废物(炉渣、粉尘、废木材边角料、木屑、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施工场地围挡及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覆盖、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等抑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如厕废水依托****公司已建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00~14:00、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如需连续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提前3天进行公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避免同时运行。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相关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做到挖填平衡。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化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收集接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80%)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外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加工车间设置为全封闭式,项目锯切、旋切、砂光、刨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效率90%)分别收集后,统一进入1台旋风除尘器(除尘效为80%)处理并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2)外排,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锅炉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进入1****设备处理(处理效率95%)后通过1根35m排气筒(DA003)外排,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方式,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废水依托**俊驰项目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锅炉外排水、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暂存至废水收集池,晴**部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及设备维护;厂界做好绿化,夜间停产。采取以上措施后,运营期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处****小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及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废包装材料、废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等统一收集后暂存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锅炉炉渣统一收集后暂存至灰渣间,外售周边农户做农肥还田;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库,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等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贮存库为重点防渗区,废水收集池、事故应急池等为一般防渗区,生产区、办公区等为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执行。通过采取源头控制和过程防控措施,加强厂区巡检,对跑冒滴漏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机油、废活性炭,主要风险源为危废暂存库,风险类型为泄漏、火灾、爆炸。项目在生产过程中须加强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开展应急措施。项目正式生产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加强培训和演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此件公开发布)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