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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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 | **** | 政府 部门 | 土地复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临时用地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 土地复垦方案确定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省实施办法》《**省土地复垦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厅 ****物价局 ****税务局 ****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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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 政府 部门 | 耕地开垦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占用耕地单位 | 1.对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缴费标准按照当地耕地开垦费最高标准的两倍执行; 2.综合考虑占用耕地质量状况、新增耕地成本、**保护补偿及管护费用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 | 政府定价 自然**部门、财政部门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办法》《**省土地整治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省委 ****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厅 ****物价局 ****税务局 ****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收费基金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土地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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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税务部门 | 政府 部门 | 土地闲置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超过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的国有建设用地 | 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取得土地发生的成本(扣除税收)为划拨土地价款;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以土地出让金总额为土地出让价款。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政府定价 自然**部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国国土**部令第53号,鲁财综〔2014〕75号, 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6号公告,财税〔2021〕8号,****总局等5部门公告2021年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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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中心 | 事业 单位 | 不动产登记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不动产登记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证书工本费: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免费,每增加一本加收10元。 | 政府定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 《民法典》《财政部 ****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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