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原文链接
1
关于杭湖锡线(武林头至三里桥)四改三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43号
2025年12月29日
2
关于福斯特(****公司1万吨年碱溶性树脂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44号
3
关于安**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45号
2025年12月30日
4
关于**金****公司年产3000吨亚麻麻灰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湖环建〔2025〕46号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