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第114号)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拟出让宗地位于**区明珠路以北、紫光路以南,出让面积3254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
规划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0.35,规划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1389.7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备注: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最终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
三、公告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止。
四、申请途径和方式
在公告期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禁止参加者外,有意向使用本公告所列拟出让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不接受口头或电话告知等其他形式。
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市**区**街31号
电话:0535-****351
邮编:265500
五、申请需提交资料
1、意向用地者的用地申请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确定供地方式
公告期内,若上述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若上述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