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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东鹏综合大楼一楼西车间公开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省**市**区上梅林凯丰路七号东鹏综合大楼一楼西车间 |
| 装修情况 | 简装 | 面积/数量 | 800.00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62月(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1月31日止。)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合同签订后即免租1个月,剩余两个月在承租最后24个月内,每12个月免租1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45元/平方米/月(招租底价不包括承租人额外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 |
| 租金的递增 |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2年起,每个月每平方米租金单价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季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履约条件 | (1)招租时招租面积以招租公告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物业使用用途、目前租赁情况、租赁面积、装修情况等)。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承租人守法经营,及时交纳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3)承租人必须确保经营安全和消防安全,****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证照等; (4)承租人不得将物业转租分租; (5)承租人到期退租,应及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6)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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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补充说明 | 一、网上注册: 竞标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rent.****.com/注册(如已完成注册请忽略) 二、获取文件 联系交易机构工作人员,待工作人员发出招租文件。 王骏涛175****2606、王文乐136****5285; 邮箱:****@qq.com 三、现场踏勘招租人联系方式 李吉彬 136****5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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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首年2个月租金 | 物业管理费 | 无 |
| 空调费 | 无 | 水费 | 按承租人实际发生计算 |
| 电费 | 按承租人实际发生计算 | 其他 | 无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如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重新公开招租。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竞价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被列入被执行人; 3、竞价人须进行现场踏勘,提供由招租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4、竞价人在职人员规模达到20人(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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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企业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提供“**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打印件或截图(参考网址:https://zxgk.****.cn/zhzxgk/); 3、提供由招租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 4、提供竞价人至公告截止日近三个月(如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但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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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6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沙**智谷产业园A****集团总部大楼)21楼 |
| 联系人 | 王骏涛;王文乐 | 联系方式 | 175****2606;136****5285 |
| 邮箱 | ****@qq.com |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市****公司 | ||
| 地址 | **市福****社区凯丰路7****印刷厂1栋101整栋 | ||
其他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租赁平台: https://rent.****.com/ | ||
| 特殊事项说明 | 本次招租物业面积中: 1.办公场地只允许办公,不得进行其他商业活动; 2.库房只能用于存放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法律法规禁止的违禁品); 3.食堂区****职工食堂,不得更改用途; 4.承租人需负责除招租人自用宿舍区以外公共区域的安保服务和清洁服务; 5.承租人需配合承租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支付部分安全改造费用等; 6.承租人需自行承担物业改造、审批、消防等费用。 7.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5〕168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交易机构(****)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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