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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漳****公司年产36万吨再生石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6万吨再生石膏项目;
建设单位:漳****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市菁城街道大菁洋27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29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方式:刘工,0597-****0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