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2025〕965号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2025-12-31 |
******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送规划二路(机场围场**侧-南横二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祝府〔2025〕139号)已经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地开发建设,完善区域市政路网结构,原则同意规划二路(机场围场**侧-南横二路)**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规划二路**工程北起机场围场**侧,南至南横二路,道路全长约0.6公里,规划红线宽度35米,按照城市支路标准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和绿化、照明、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动拆迁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区域控详规划、路网系统规划、其他专业规划以及周边地块现状等相关情况,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按照合理节约投资的原则,对道路工程进行多方案比选。优化道路横断面和纵断面设计,并处理好与已建道路、规划道路的衔接。在排水专业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以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其中前期费用纳入机场南噪音区收储成本;工程投资由你镇承担10%,其余90%由新区财力先行出资,后续由你镇通过承担区级项目资金归还。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