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总工会关于防范欠薪行为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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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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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关****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全市各用人单位:

为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工作,落实治理欠薪冬季行动部署,切实维护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省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防范欠薪、规范工资支付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明确劳动报酬支付约定。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支付标准、时间、方式等;新就业形态领域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平台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劳动定额、抽成比例、计件单价、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 。

二、完善薪酬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劳动报酬等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三、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按时足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无故拖欠;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节前支付,不得顺延;保障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劳动者权益 。

四、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向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但受平台支配性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部分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报酬需参照实际工作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强化工程建设领域支付保障。施工总承包单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建设单位每月足额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

六、排查欠薪隐患并配合监督。对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劳动保障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监管与监督。

七、清楚欠薪法律责任。克扣、无故拖欠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的,人社部门可责令限期支付,逾期加付50%-100%赔偿金;拒不支付且数额较大或后果严重的,可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遇欠薪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12333人社热线、12351工会职工服务热线反映。****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等部门,运用“一函两书”与多元解纷机制,重点保障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取酬权利,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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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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