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环**湖科创带配套道路碧云路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告(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环**湖科创带配套道路碧云路建设项目 | **市东部新区中区 | **** | 环**湖科创带配套道路碧云路建设项目北起**街,南至太龙大道,全长977m,红线宽度30m。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加强对路面的日常维护与管理,保持路面清洁,由环卫部门及时清理路面上累积的尘土、碎屑、油污和吸附物等,减少随初期雨水冲刷而进入到路面径流污水中的SS和石油类等污染物量。 废气:随着汽车尾气排放控制的加强,运营期汽车尾气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将随之降低。同时做好沿线绿化工程前期硬件建设;加强路面的清扫,保持路面的整洁;加强运载散体材料的车辆管理工作。 固废: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的合理位置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优化道路设计;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隔声;道路设警示标志,不随意停车;加强道路的日常维护、保养,对出现破损的路面及时进行修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9705传真:0576-****9705
通讯地址:**市**街道**大道555****中心环保窗口(31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