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制作外包年度服务商(二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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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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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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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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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类型:询价 发布时间: 2025-12-30 18:17:17 截止时间:2026-01-07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020

专业领域:其他

****某单位,现委托****,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

1.1.1 项目名称:视频制作外包年度服务商(二次)
1.1.2 项目编号:****
1.1.3 竞争方式:公开询价
1.1.4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计划编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单价)

(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完成时限

质量保证期

01

336283

超过免费修改次数部分

28

0.09333

(含税价 )

39.82524

(含税价 )

合同订立后12个月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12个月

336258

视频后期剪辑

8400

0.00443

(含税价 )

说明:

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无效。

2.本项目为军选民用装备。

3.★本次询价项目响应、评审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须对所响应包内所有采购内容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特别注意:涉及多个成交供应商的项目,供应商应当按全部采购数量报价。)

4.实际采购数量以军委批复为准,供应商风险自担。

5.本次询价采购为单价(框架)询价,采购内容(数量)是仅对一年工作量的估算,仅供参考。供应商只需对视频后期剪辑单价、超过免费修改次数部分单价进行报价。询价结果有效期两年,合同为单价(框架)合同,合同一年一签,经用户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询价文件的,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供应商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供应商已被列入《**省保密资质单位名录》;
1.2.2.2 营业范围应包含视频制作业务或具有视频制作合同或第三方出具的视频制作(编辑)证明文件;
1.2.2.3 供应商须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须为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承担任务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技术文件和行政许可;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5)房、地产权证或租用合同现行有效。

说明:1.供应商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12月30日起到2026年1月7日止,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

1.4.3 询价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1.4.4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请携带“领取询价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询价文件事宜。

领取询价文件时的审核,仅作为领取文件的依据,供应商资格是否****小组判**论为准。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保密承诺书;
1.5.4 提供声明函:1.不存在下列情形: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情形;②被宣告破产的;③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④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⑤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⑥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⑦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2.供应商已被列入《**省保密资质单位名录》。
1.5.5 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非外资控股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国国籍(不含港澳台)且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的声明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页查询截图;③在“信用中国(www.****.cn)”上不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承诺书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应携带2份,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1 提交报价文件时间

自本询价文件发售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接受报价文件和组织唱价,具体时间待通知,未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送达报价文件的将不予接收。

1.6.2 报价文件提交地点

**省**市(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采 购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5600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1至5层全部

承办单位:********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中心4号楼10层1039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郭玲、商雪平、周晗

电 话:028-****0729、****6625、****6610

手 机:130****3268、131****7031

传 真:028-****3391

电子信箱:****@cntcidc.com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航空路支行

帐 号:440********00075364

询问、质疑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28****5600

联系地址:**市

投诉受理部门:某单位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5031

联系地址:**省**市

(1)本项目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售后不退),接受个人网上转账,应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编号,将“标书款汇款底单”于现场领取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

(2)本项目支持虚拟账户保证金管理,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n网址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成功后,将“单位名称+注册预留姓名+注册预留电话”于现场领取文件时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通过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供应商按此信****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供应商本项目及本分包有效,对其他供应商、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通过平台获取虚拟保证金账户进行缴纳保证金操作、发票下载领取等平台操作时(标书款发票、服务费发票由********公司开具),如有问题可致电平台咨询电话:010-****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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