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0131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某单位场地监控设施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4日 9:00
5.采购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二、评审结果
评审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元)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 1 | **** | 428023.35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2 | **市****公司 | 433070.70 | 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 3 | **省****公司 | 439054.87 | 3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三、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质疑人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和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等
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五、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人不是参加装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者不是联合体指定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其他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不予受理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法:
招标人:某单位
招标人地址:**省**市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覃先生、153****6252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智浩、方谱燕
办公电话:187****1249、150****7970
电子邮箱:****@sztc.com
地 址:******西路3185号**智谷产业园A座2501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