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集团****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决定采取谈判采购总部徒步活动服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集团总部徒步活动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一)项目内容:
活动地点:**市或周边,车程不超过1.5小时;
活动时间:半天;
活动主要内容:职工徒步团建;
活动人数:约130人。
(二)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三)采购结算限价:人民币5万元。
三、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可提供结算相应数额的国家正规发票。
2.无失信情况,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进行转包、违法违规分包。
(二)服务要求
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报价已包含税金、包装、运输、服务人员报酬等费用。
(三)响应方式
本项目响应文件以线下提交的纸质版文件为准,供应商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集团,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响应文件提交后不予退回,****集团总部工会自行处理。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12:00(**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区珠**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7楼企业文化部。
联系电话:020-****9131。
四、评价方式
按谈判评分确定中选供应商。
五、相关事项
(一)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工会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其报价理由和有关未低于企业成本价的证明材料,如果供应商拒绝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充分,****集团有权认定其报价为无效报价。
****集团总部工会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并说明理由:
1.现在或采购活动发生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或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或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三)对于供应商不符合本项目要求而参与报价、恶意报低价或有以下情况的,****工会将取消供应商报价、成交资格,停止服务:
1.不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2.伪造、变造资格、许可证书、业绩等骗取成交的;
3.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给采购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4.其他弄虚作假骗取采购项目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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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