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榕﹒合翠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
致:被邀请单位(未收到邀请通知的投标人请勿前来报名)
****受****委托,对招标编号为**** 的新榕﹒合翠的前期物业管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密封投标。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地点:**省**市**区柳兴东侧、道****侧出让地块。
1.2物业服务期: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
2、招标内容:新榕﹒合翠前期物业管理项目。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被邀请单位,请于2026年01月04日至2026年01月0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持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加盖公章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2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4、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01月21日09:30(**时间)之前提交到****开标厅(**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5、开标时间、地点:2026年01月21日09:30(**时间)在****开标厅(**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公开开标。标书代写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附授权委托书)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原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缴交的金额:人民币0万元;
(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等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金、现金存款方式)。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相关汇款,以确保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如数到账;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3) 若汇款人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上发布。
8、若贵单位不参加投标,请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告知我方,谢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街道**中路32****广场35#B楼
邮编:350007
电 话:0591-****3697(80512)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3505
传 真:0591-****2226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小许 0591-****3505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陈东英、原梁杰 0591-****3505
电子信箱:****@163.com
10、报名费****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公司****营业部
账 号: 350********100000019
11、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
开户行: 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
账 号: 761********0001847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