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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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区高照街道**路320号商业房产15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543.00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
约29154.86平米。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0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1-15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区高照街道**路320号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许女士|联系电话:0573-****196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嘉****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空置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中。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毛坯,设施设备情况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无。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周女士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75672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康和路1288号**光伏科创园1#楼1809室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543.00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543万元,每5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5%。前三年给予租金优惠:第一年按成交价的20%收取,第二年按成交价的50%收取,第三年按成交价的80%收取,其余年份足额收取。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方式,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允许的用途除外)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100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6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燃气、网络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除主体结构外,出租标的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均由承租方负责,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消防、安全、治安管理负全部责任,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包含房屋附属的地面及地下区域(已安装的11个机动车充电桩除外)。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签应办理消防审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证照及审批程序,且装修方案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公司作为租赁合同签约人的除外,子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含)1000万元),承租方应自租赁合同签订起20日内将注册地址迁至出租标的内,租赁期间承租方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含)1000万元且不得注销。 10、出租标的在由承租方整体运营、管理的前提下,允许切铺转租,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抵押。 11、出租标的整体用途为商业,不得改变房屋用途。承租方须在出租标的内设置公厕,且一层须设置不少于2000平方米参照****农贸市场;****中心。****中心要求自租赁合同起租日起一年内整体开业。 12、本项目租赁合同到期后,如出租方再次出租,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13、其余内容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4、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
| 租期 |
15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含)1000万元,且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100.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嘉****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同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后,该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的组成部分。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许女士 |
电话 |
0573-****1961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基金小镇信德园21号楼19楼1911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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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实地勘察证明、承诺函(出租).docx下载预览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授权委托书.doc下载预览
特别事项约定(注意:出租方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docx下载预览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下载预览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动态报价).docx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