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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二级单位:
根据《**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规定》、《**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131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5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5〕2号)、《****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教学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重信人〔2025〕22号等文件要求,经2025年12月30日评委会严格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5天 (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3日)。
二、受理单位:人力**处(地址:**市**区金龙**路88号,邮编:404000),电话:023-****4848(人力**处)、023-****3588(纪委)。
三、具体要求:(1)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3)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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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 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