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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 ****诊所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德吉北路53号3号楼 | 营业面积 (平方米) | 60 |
| 建设单位 | 鑫誉诊所 | 法定代表人 | 王恩强 |
| 联系人 | 王恩强 | 联系电话 | 188****599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5 | 环保投资(万元) | 0.3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1-03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城****诊所,诊所营业面积为6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诊疗区,建药调配区;功能区域的布置,配备内科诊疗所需的常规设备(如建医诊断器具,配剂及储存设备等),开展承医疗服务,服务规模为每日可接待一定数量患者,满足周边群众对医疗的需求。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环保措施后通过粪池预处理排放至城市污水集中处理 其他措施: 定期安排专人检查清理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分类投放至专用医疗应物收集容器,****诊所指定的医疗应物暂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如当地****中心)进行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置,一般生活垃圾(如办公废纸,患者丢弃的非医疗垃圾等)投放至市政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承诺:鑫誉诊所 王恩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鑫誉诊所, 王恩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