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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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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同意实施**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项目的复函》(**区府办函 〔2025〕59号)、《**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概算审核报告》和**区投资审核所审核意见,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1-445303-04-01-513370)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对项目路段范围进行加铺沥青罩面处理,起点与康盛路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麦洲花坛三叉路转盘附近,终点桩号为K1+486.400,路线全长1.4864公里。现状道路为城市支标准,标准段路基宽度为8.5米,路面宽度为7米。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都杨镇辖区内。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141.9557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123.811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845万元,预备费用6.759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区对口帮扶**区(**新区)的帮扶协作资金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5年12月-2026年3月。
六、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七、******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区都杨镇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至麦洲花坛段路面修复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区住建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项目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