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发改投审〔2025〕218号
肇****改革局关于**市**区联安围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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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堤防达标加固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办函〔2024〕34号文),构建持久水安全、优质水**、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体系,推动水利事业更高质量、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提升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以保障水安全,消除水利基础设施隐患为原则,对出现险情段堤防进行及时有效的抢险加固,我局同意实施**市**区联安围除险加固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金渡镇。
五、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本次对位于联安围桩号LAW4+950-LAW5+550处长600m的堤围进行除险加固。桩号LAW5+150-LAW5+250处,高程2.0m设宽6.0m戗台,高程 2.0m 以下采用土工模袋C25 砼护坡及赛克格宾护脚。对高程 2.0m 以上的原草皮护坡整理、清杂。堤防级别Ⅱ级,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估算总投资252.24万元,其中:工程费197.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17万元、预备费22.9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本级财政统筹解决。
八、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12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肇府规〔2023〕10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自审批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需延期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的最后三个月,分别征求财政、自然**、生态环境以及相关行业部门意见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我局审核后可延期一年,原则上审批文件有效期只可延期一次。
十二、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分局、****分局、区审计局、区水利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