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缙云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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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22MB1F04330W/2025-****405260 2025-12-3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1 **墙****公司年产10万吨抗裂保温砂浆项目 **市缙**新碧街道上应路8号 **墙****公司 **墙****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企业拟投资840.32万元,租赁******公司闲置厂房1296m2,购置干粉砂浆生产线等设备,建设年产10万吨抗裂保温砂浆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销售额8000万元,利税880万元。 / 按照环评提出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2 缙****公司年产700台数控带锯床技改项目 **省**市缙**壶镇镇左库工业小区9号 缙****公司 缙****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原址位于壶镇镇杨梅园18号,年产600台带锯床。企业拟整体搬迁至壶镇镇左库工业小区9号,租用吕锦瑜位于壶镇镇左库工业小区9号的闲置厂房,将产能提升至年产700台带锯床。 / 缙****公司郑重承诺: ****公司对报送的缙****公司年产700台数控带锯床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保局审查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我公司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我公司将及时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等规定,项目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在 2026 年 01 月 04 日 至 2026 年 01 月 08 日(5个工作日)期间,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处室:****分局 缙**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 ****719 传真: ****719

通讯地址:****中心(**市缙**五云街道**路48号)八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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