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温州湖雾镇至南塘枢纽、乐清枢纽至北象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审批
浙江-温州-乐清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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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转发《自然**部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象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

****政府:

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象段工程用地已依法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部《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象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58号)转发给你市。请你市按照批复要求,认真做好征地补偿和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落实建设项目用地补充耕地。同时,做好建设项目占用的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工作。

特此致函。

******厅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厅转发《自然**部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G15**至**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湖雾镇至南塘枢纽、**枢纽至北象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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