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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安府函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 文 号: | 安府函〔2025〕34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政府关于**区等3个县(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实施年限的批复 | ||
****政府、****政府、****政府:
你们报送的《****政府关于调整〈**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等方案实施年限的请示》(西府呈〔2025〕124号)、《****政府关于调整〈**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年限的请示》(平府呈〔2025〕79号)、《****政府关于呈请同意调整〈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实施年限的请示》(紫府呈〔2025〕7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将《**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4—2025年)》《****开发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1—2025年)》《**市**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紫云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2020—2025年)》5个方案实施年限调整至2026年。
二、请相关县(区)严格****开发区域和规划用途认真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优先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项目用地,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及时做好实施土地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三、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局要加强对相关县(区)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政府
2025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