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年综合利用四万吨金属破碎尾料项目 | **省**县石陂镇石陂村龙道87号 | **** | ******公司 | 租赁****公司位于**市**县石陂镇石陂村龙道87号的地块,占地面积13336.94m2,年综合利用金属破碎尾料4万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新增投资额的3.75% |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配套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处理设施。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运营期中水洗船重选、摇床废水、球磨废水经浓密塔泥水分离处理后,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压滤机滤液返回循环水池,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控措施,选用高效的集气方式,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涡电流分选工序废气的高效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排气筒应满足高度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项目应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同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加强运营期高噪设备和防降噪设施管控,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防渗要求,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六)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台账管理;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要求,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群众反映的有关项目意见和建议。 |
一、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4日-2025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826
电子邮箱:spk@sthjj.****.cn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邮编:354200